现在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见到木托盘,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下面力华带你来了解一下:
木制托盘的缺陷
其问题主要存在于卫生/洁净度及生产稳定性等方面。
①木材易受潮、发霉、虫蛀,且无法清洗。此外,其表面木屑脱落及螺钉锈蚀的问题也无法克服。
②由于木材是天然材料,其质量受地域气候等多方面影响,即便是同一批原料,在干湿度、风裂等方面亦难以达到统一标准。
③木制托盘使用寿命较短,常规使用下周转次数约在200—300次。
④同样由于卫生原因(主要是天牛虫的侵害),木托盘,自1998年期美国及欧盟对中国出口用木制托盘相继发出禁令,木托盘需经熏蒸等方法处理后方可出口。熏蒸所需时间及费用均较大(一般需48小时,木托盘规格,费用为成本的20﹪左右),且熏蒸所用药剂(如化钾醇等)又为有害制剂。此外,出口使用后的托盘需由承运商负责运走或作销毁处理。这极大影响了一次性木制托盘的应用。
一、本布告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衬托、支撑、加固货品的木质资料,标准木托盘,如木包装箱、木条箱、木托 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以下在外:
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加工的包装用木质资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木质资料以及厚度等于或小于6mm的木质资料。
二、进境货品运用的木质包装应当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植物检疫组织认可的企业按中国承认的检疫除害处理办法处理,并加施植物检疫组织同意的IPPC标识。检疫除害处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公布。
三、进境货品运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向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报检,并配合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施行检疫。对未报检的,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分。
四、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对进境货品运用的木质包装检疫施行分类管理,加强与港务、船代、海关等部分的信息沟通,经过审核货品载货清单等信息对常常运用木质包装的货品施行要点检疫。
五、列入《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施行查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进境货品运用木质包装的,木托盘价格,查验检疫组织签发《入境货品通关单》并对木质包装施行检疫。未列入目录的进境货品运用木质包装的,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可在海关放行后施行检疫。
更好进行木托盘加工工作,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要对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要多注意,有可能是影响后面的工作效果的重要因素。
1,加工设备的使用:木托盘加工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必然需要采用到设备的,一旦设备质量性能以及结构都非常不好,必然会影响后面的使用效果的。因此为保证后面的使用效果,用户进行工作的时候,需要检查所使用的设备是否优良的。
2,加工材料的使用:木托盘加工所使用材料是优良的,只有优良材料才能发挥大的作用,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用户进行该项工作的时候,需要注意到如此方面的问题。
3,加工工艺的使用:任何加工工作进行都需要采用一定的工艺才可以,工艺越是好,后面的加工效果也是好的,因此工艺的使用务必要注意。
总之进行木托盘加工工作的时候,设备,材料以及工艺的使用都需要注意,这样才能够确保木托盘产品的质量,减少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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